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评价机制

发布者:dq发布时间:2018-06-19浏览次数:1142

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采取校内评价与校外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。

一、评价对象

评价对象是本专业12项毕业要求及其相应的分解指标点(共31项指标点

二、评价方法

以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课程考核材料作为评价的依据,首先是对各门课程和实践环节进行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,然后根据各门课程支撑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的结果,计算出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结果。

三、评价依据来源

课程考核成绩分析

依据对学生的相应课程考核结果(包括试卷、作业、大作业、课程报告、实验报告、项目设计报告、答辩成绩单等),评价该课程对其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度。依据课程达成度结果,评价指标点达成度。依据指标点达成度结果,评价毕业要求达成度,得到最终评价结果。

对于采用考核成绩分析法的指标点,达成度评价值=权重×(课程支持指标点的平均分/课程支持指标点的总分)。

说明:课程支持指标点平均分=Σ参评学生课程考核成绩)/参评学生人数。

问卷调查分析

问卷调查包括向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发放的问卷调查,主要是获取受访者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主观意见,包括:受访者对各项毕业要求的认可度,以及毕业生在毕业要求各项能力上的表现和达成情况。问卷调查应保证获取数据的真实性和代表性。

毕业要求达成度校外评价的具体方法如下:

根据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强度,确定毕业生认同度、单位认同度、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支持各项毕业生能力要求的权重系数分别为0.250.250.5,各权重系数总和为1

调查表中对核心能力的认同度和满意度数据即为评价所采用的数据,按等级高低依次取“5”“4”“3”“2”“1”进行五分制量化。

评价值采用统计样本的平均值,其计算公式为:

每一项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的计算表达式为:

若计算后的各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值均大于0.7,则认为毕业要求达成。

四、评价小组成员

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机制建立在学院和专业层面:由学院组建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小组,负责实施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。评价小组由督导组专家、责任教授、专业负责人、系主任、学院教学管理人员组成,主要负责数据收集、合理性评判、评价值计算和分析等工作。

1达成度评价小组成员名单

序号

姓名

职称

职务

1

陈元春

副教授

校教学督导

2

王海群

副教授

学院教学督导

3

陈国初

教授

电气学院院长

4

迟长春

教授

专业负责人

5

吴斌

副教授

教务处副处长

6

田晏嘉

讲师

质量办副主任

7

李皎洁

副教授

电气学院教学副院长

8

张跃辉

讲师

电气学院学生工作副院长

9

姚伟春

讲师

学生处副处长

10

商雨青

副教授

系主任

11

卫福娟

讲师

电气学院教学主管

12

龚建芳

副教授

专业骨干教师

五、评价周期

本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周期为2年,即对近两年的本专业毕业生进行调查。

六、评价形成的结果及达成标准

本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以2年为周期进行评价,形成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表

毕业生在专业领域的表现是学校教学效果的真正体现,是对毕业生是否达

到毕业要求的最好评价。学校对学生在校的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,要求本专业

学生完成 174学分的课程学习。为了全面反映学生的学习状况,学习效果采用

百分制成绩方式考评。本专业将学生毕业要求达成目标值规定为0.7,视为本项指标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