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3年度校级本科课程建设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2-12-05浏览次数:187

 

      为了继续开展两个三级课程建设体系:“校级一般课程建设、校级重点课程建设、市级重点课程建设”,在此基础上形成三级精品课程:“校级精品课程、市级精品课程、国家级精品课程”,同时为探索技术本科人才培养课程教学模式,突出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,凸显技术本科人才培养的特色和优势;现开展2013年度校级一般课程建设、校级本科重点课程建设。
一、申报范围
为我校学生开设的公共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、专业课,包括考试、考查和选修课。
二、立项原则
重点项目原则上必须是在一般课程建设基础上进行建设;没有经过一般课程建设的项目,如果是明年参加评审的新专业课程,或项目负责人是副高以上职称,可根据申报情况确定是否立项;考查课、选修课一般不进行重点课程建设。
1、优先考虑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、主干课程的课程建设;
2、优先考虑本科教育高地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、特色专业的课程建设;
3、立项数量考虑专业间的平衡;
4、考虑项目负责人能力水平,重点课程要求讲师以上职称;
5、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承担一个课题;
6、考虑项目的可行性、实用性;
7、上年度有未完成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承担新项目;
8、有教学团队建设;
9、开设一届以上的课程方可立项。
三、具体考核指标
(一)校级一般课程
1.建设要求
(1)完整规范符合教学要求的教学大纲、授课计划及文字教案等;
(2)制作与授课内容相符合的CAI教学课件;
(3)完整规范的实验及实践教学的实验教材、实验大纲、实践指导书等资料的建设;
(4)教学方法的改革实践。
2.验收要求
(1)完成以上建设要求;(2)课程建设研究报告
(二)校级重点课程建设
1.建设内容
(1)课程教学团队建设;
(2) 教材建设与选用;
(3) 完善教学大纲、文字教案及CAI教学课件;
(4)完善实验、实践教学(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、实验大纲、实践教学指导书等);
(5)习题集的建设;
(6)可以形成试卷库的试题库;
(7)重点课程建设资源上网。
2.验收要求
(1)完成以上建设要求;(2)课程建设研究报告;(3)公开发表论文一篇
四、校级课程建设的立项和验收
1、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由专家评审,课程建设委员会审议,报校长办公会审批。
2、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的周期为一年,重点课程可两年完成,但必须在申报书中写明分年度计划,以便考核。一年课程建设项目于2013年11月结题验收,两年的项目于2014年11月验收。
五、申报步骤
1.项目主持人在教务处网站下载《上海电机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》(不同类目填写相关表格),按规定认真填写,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。
2.请于20121225前统一交电气学院综合管理办公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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